广州颁新政促进总部经济发展
时间:2018-06-04 点击:846 来源:
内容摘要:为加快建设国际航运中心、物流中心、贸易中心、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国家创新中心城市,加快推进总部经济发展,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群,日前广州市印发实施了《广州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》。《办法》明确规定:将为总部企业集群集聚发展提供多项政策支持,打造区域总部经济中心,新引进总部企业最高可获1.5亿元奖励。《办法》还将减少企业申报环节,标准公开、透明和刚性,力求做到“企业少跑腿,数据多跑路”。广州市委、市政府重点引进,对广州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,可以直接申请为总部企业。《办法》的实施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各类商事主体,包括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和分公司,合伙企业、非公司制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等。不论公司设立形式,只要对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的,均具有获得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的资格。